自治区“疆电外送”电量突破1500亿千瓦时
点击次数:2018-03-23 22:32:30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获悉:截至3月20日,我区累计实现“疆电外送”电量1506.6亿千瓦时,相当于外送标准煤4821万吨。
2010年,750千伏新疆与西北主网联网第一通道建成投运,结束了新疆电网孤网运行历史,新疆丰富的电力资源首次实现外送;2013年6月,750千伏新疆与西北主网联网第二通道建成投运,“疆电外送”能力提升到200万千瓦时;2014年1月投运的±800千伏哈密南—郑州直流输电工程,让新疆电网跨入了±800千伏的特高压时代。
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,在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2016年1月11日准东—皖南±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,预计2018年年底建成投运。这是新疆实施“疆电外送”的第二条特高压输电工程,也是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、输送容量最大、输电距离最远、技术水平最先进的特高压工程。工程投运后,每年可向东中部地区送电约660亿千瓦时,减少燃煤运输3024万吨,减排烟尘2.4万吨、二氧化硫14.9万吨、氮氧化物15.7万吨,将有效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。
在加快外送通道建设的同时,2016年,自治区启动“电力援疆+市场化”工作,把“电力援疆”内容纳入产业援疆目录,与15个省市签订“政府间援疆电力外送”协议。
自2010年首次实现“疆电外送”以来,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充分利用电网的消纳和调整能力,外送新能源累计340亿千瓦时。累计实现“疆电外送”电量1506.6亿千瓦时,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821万吨,减排二氧化硫约14.5万吨,减排二氧化碳约12535万吨,全疆400多家发电企业从中受益。
目前,新疆电网形成了“两交一直”的外送通道格局。“疆电外送”范围已经覆盖北京、上海、广东等16个省市,惠及人口超过2.5亿人。据预测,2018年“疆电外送”电量将突破500亿千瓦时。